刘开坛 - 破产案件 - 尚宽律师事务所-破产案件|知识产权|民间借贷诉讼

刘开坛

执业领域:破产案件

地  域:

执业证号:14419200810499785

联系电话:076923031066

电子邮箱:liukaitan@126.com

       刘开坛律师,执业年限22年,系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破产团队负责人。刘开坛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广阔的法律视野,并获得多次表彰和多个荣誉称号。
       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院发布公告,确定刘开坛律师为东莞市个人管理人第一名。刘开坛律师现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广东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东莞市律师协会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长,现任第二届会长。
       作为尚宽所主任及破产团队负责人,刘开坛律师自2007年领导团队成员办理破产案件至今,累计担任超过200余宗法院指定破产重整/清算案件的负责人,并参与了每一宗案件的具体流程,亲身经历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实施之后的破产法历史变迁。
       刘开坛律师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破产实务经验,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地中院、高级法院建立了良好和积极的工作联系,并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对外协调能力。刘开坛律师不仅能够在办案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处理问题,也善于对破产法的理论难点进行探索和思考。在办理启光集团、启光钢结构系列案件中,对实质合并清算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对重整案件的投资人招募的形式、方法、实质要件判断,也进行了归纳思考和理论升华,在承办法官的指导和帮助下,撰写了《关于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实施细则》建议稿;刘开坛律师还在《中国律师》杂志2009年第11期发表论文《浅论金融机构破产机制中的政府干预边界-以商业银行破产机制为例》,对当时破产法的前沿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取得了若干成果。2020年3月,在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全国律师协会举行的“律师行业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中,刘开坛撰写的《关于充分利用破产法律制度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若干建议》获得一等奖,并被《中国律师》在第2020年第五期以“彰显岭南律师风采”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2021年7月,刘开坛律师出版法律著作《破产法实务指南》。此外,刘开坛律师撰写了多篇专业论文,曾发表《多歧亡羊 众途归一——记东莞市首例实质合并破产案件》《“顺位”法律术语应当废止使用》《特殊破产取回权刍议》《职工债权能否成为破产抵销权对象》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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