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源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01 16:21: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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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东中法破字第9号之一》,本案裁定由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刘开坛律师担任破产管理小组组组长。
本案由刘开坛、黄文波承办。
本案债权总规模3835360.84元,劳动债权164家,职工债权总额4194757.13元。
本案时间跨度较长,从2009年10月裁定受理,到201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到2016年2月结案,办案周期6年半。其中职工债权164人,总金额4194757.13元全部清偿,清偿比例达到100%,东莞市地税局税务债权244406.70元,清偿比例100%。
关键词:金源 东莞市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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