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荔景山庄商住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17-11-01 16:21: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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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2015)东三法民二破(预)字第9号裁定,确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刘开坛律师为破产管理小组组长。
   本案由刘开坛、黄文波承办。
该案债权规模为26892461.64元,已知债权人29名。本案已经于2016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若干案涉财产的以物抵债方案。目前本案仍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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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荔景山庄商住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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