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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18-07-06 11:05:49 阅读次数:

承办律师 刘开坛、杨绣瑛
联系人 杨绣瑛 电话 13925715463 债权在线申报
2018年4月13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1971破30号民事裁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管理人,刘开坛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其他成员为陈晓雯、何水莲、李福康、杨绣瑛、李福康等五名律师及助理,会计人员廖柳英,内勤人员翟于慧。合议庭成员:莫然、黄嘉琦、林惠湘。
本案有20家债权人,债权规模达13亿。债务人资产主要为一宗土地及地上六栋建筑物在建工程,评估价值约40,887,621元;银行账户余额约80万。根据最新审计报告,债务人存在约2.6亿的应收账款待追回,管理人已通过发函联系沟通追回一部分,但大部分因债务人无法提供详细的材料,导致管理人暂无法开展追收工作。此外,管理人需跟进债务人与各债权人17宗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并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债务人为东莞市企石镇高新技术企业,以数字电视机顶盒、高清数字液晶电视一体机等电子产品生产制造和数字电视运营为主要业务。本案为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重整的案件,由于债务人在申请破产重整时提供的意向投资人一直处于回避状态,不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实现债务人破产重整的根本目标,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其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以往招募经验,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争取与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洽谈,以求达到重整目标,恢复企业生产经营。
本案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存在巨大的应收账款和对外债权。但债务人提供的资料十分有限,管理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手段发现线索、积极追讨。在仅有线索而无实质证据的情况下,追回破产财产现金约200余万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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