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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托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19-07-10 09:37: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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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开坛、杨绣瑛 电话 13500000753、13925715463 债权在线申报
本案系广东省高院按照重大案件标准,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摇珠方式确定的案件。顺德区法院以(2019)粤0606破18号决定书指派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本案极其复杂,涉及75约名普通债权,债权总额约40亿,其中有20份EMC合同需要清理和追查;职工债权1500名,职工债权约1300万。本案的难点在于:一,有抵押财产变现后,不足以覆盖抵押债权,1500名职工的权益保障需要管理人与抵押权人进行艰苦而繁琐的协调;二是EMC合同的清理较为复杂,涉及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损害赔偿等多种法律处置方案的选择,管理人不仅要考虑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到合同处置不当可能影响到当地公用事业中心的道路亮化工程的后期权益保障。管理人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办案团队,并在当地设立了临时办公地点。最终,管理人通过与抵押权人协调方式将原本清偿率为零的职工债权清偿额提高。为解决职工债权与抵押权人权益之间的矛盾冲突提供良好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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