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鹏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18-01-17 17:32:55 阅读次数:

承办律师 刘开坛、陈季陶、杨绣瑛、高延昌
联系人 刘开坛 电话 13500000753 债权在线申报

2017年12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2016)粤1971破5号之一裁定受理东莞鹏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2月21日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破产管理人。由刘开坛律师作为破产管理小组负责人,由陈季陶、杨绣瑛、高延昌组成工作小组,以团队协作方式展开工作。本案债权申报期限截止至至2018年2月28日。目前本案正在办理中。

/uploadfile/2018/0117/20180117054022219.pdf  (法院受理破产公告)

/uploadfile/2018/0228/20180228044523270.pdf  (选定管理人决定书)

/uploadfile/2018/0228/20180228044602320.pdf  (通知书)
/uploadfile/2018/1221/20181221025300787.pdf(确认债权表民事裁定书)
/uploadfile/2019/0121/20190121112652901.pdf (补正民事裁定书)

关键词:破产清算 东莞 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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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鹏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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