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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实施十年 金华通报破产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7-10-09 18:45: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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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企业陷入困难。加快企业破产司法处置对于依法化解企业债务,优化资源配置,化解金融风险,避免企业不规范解散引起的后遗症和不稳定因素都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早上,“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制度 大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新闻发布会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近年来破产案件审理情况。
  2012年后破产案件大幅增加
  自2007年新破产法施行至2011年,金华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受理数较少,四年共计11件。2012年开始,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大幅增加。
对此,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的同时,以府院联动为抓手,在加强企业破产的配套保障、优化破产案件审理内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努力,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主导、市场导向”的破产综合处置工作体系。
  2012年至今年8月,金华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49件,已审结 37件,消除债务总额281.9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402.14亩、盘活企业厂房190.17万平方米,处置金融不良资产124.80亿元,追回流失资产6.43亿元,安置企业职工5456人,取得了一定成效。
  法院稳妥审理破产案件,发挥破产审判的独特功能。有效化解了银行不良资产,盘活了企业存量资产,释放了土地资源,促进一批“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为实现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金华全市法院依法受理了涉及900多人的三联集团、800多人的广天公司、14000多人的鼎立集团等一批债权人人数多、关联企业多、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通过依法引导债权人主张权利,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尽可能缓解社会矛盾风险。
  成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并成立破产专业合议庭
  近年来,金华全市法院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将破产审判工作作为法院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僵尸企业处置”、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
  2014年后,浦江、永康、兰溪、中院等先后成立了破产专业合议庭,婺城、东阳、武义也确定了固定的破产审判人员。今年,市中院和永康法院也向上报请成立破产审判庭。同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每年召开一次破产管理人会议。今年又开展了金华市管理人满意度测评工作,评选出8家满意单位,16家基本满意单位。
  同时,金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中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中院分管副院长、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华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了《金华市府院联动处置破产工作机制协调会议纪要》,明确了府院联动处置破产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分类甄别破产企业 合理适用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
  2012年以来,金华全市已结的破产案件中,清算24件,重整10件,和解3件。全市法院在破产审判中,建立破产企业的分类甄别机制,合理适用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及时启动重整程序,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及时全面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确保有序退出市场。
  义乌法院审理的丹溪酒业破产重整案件顺利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税收债权、职工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100%清偿,特别是9200余万元的普通债权受偿率从破产清算情况下的39.5%可提高到100%。金东法院审理的欧源置业破产重整案,法院提前介入,适时受理并努力协调,现已顺利复工续建,销售良好。
  2016年,金华中院会同市帮扶办、司法局、金融办制定出台《金华市市级破产基金管理和援助办法》,对破产援助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资金管理和审批及监督进行了规范。今年3月,“市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200万元落实到位。目前婺城、东阳、磐安等基层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也相继建立了破产援助基金。
关键词:金华 破产法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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